又逢課綱改變。從84年一綱多本的新課綱出現後,20年來,我們歷經多次課綱調整,以歷史科而言,95年暫行綱要(因應九年國教)提出「核心能力」,標舉:時序觀念、歷史理解、歷史解釋和史料證據,對歷史教學的方向,做了重大宣示。這次107課綱(或社會科延後2年,變成109課綱?)的重要變革,是打破昔日內容格局,以世界文化互動的角度切入。國小以人物勾勒,國中讓頭尾完整,高中則專題處理,十二年有了一貫,不負期待。當然,針對細節,還是有可以討論的空間,也是必須召開公聽會,廣納各界意見的理由。
歷史該教什麼?如果只是問「內容」,各方意見不一。哪一件事該教?哪一個人不能遺漏?立場偏向?都成了角力議題,也永遠無解。本文先從教科書可能的書寫和教學現場面對的問題來看內容。如國中的通史,把幾個時代放在一個概念下處理,的確減省了一些朝代細節。但大家都知道,一句課綱,可以變成好幾十頁的課文內容,如果教科書作者,依舊擔心掛一漏萬;選書者,依舊選擇「寫的最多者」,那麼市場競爭下,又走回老路,是老師們自苦,也是學生的災難。一本什麼都有的教科書,是蜻蜓點水,是進度壓力,也是知識辭典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