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他校兼課的經驗,我發現自己對學生上課的行為掌握,就沒那麼順利了。
理由是什麼?身為老師,反省的結果是:
 
我覺得自己的要求和知識的深度需要調整:
 
在北一他們習於接受深度的喜悅,這些足以吸引他們,所以行為上沒什麼太多要求。一切名士派作風都可以容忍,學生也多客氣的提出是否可以如此的請求?
 
但對知識深度沒那麼積極的孩子,我可能還需要加上比較嚴謹的要求,和比較趣味的活動。
討論這件事,可能必須先用別的形式,或當他們對我的專業有所吸引時,才進行更進一步的討論行為。這就是經驗。
 
所以每一位在該校有一段時間的老師,都需要知道不斷調整所面對的學生的特質,找出最佳的上課形式。
 
洪蘭從學生面來看,我從老師面來想,都需要反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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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單兆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